在一次 法律基礎知識課上,老師說道:「所謂正當防衛徵信就是對侵害你的人作出暴力行為,照成對方受傷的不用承當法律責任,但是正當防衛不能過分,也就是說別人想把你傷到什麼程度,你也就只能把別人傷到什麼程度。再說得簡單一點,就是:別人怎麼對你,你也只能怎麼對別人怎麼樣。」焦小問到:「老師,那如果有人強姦我怎麼辦?」老師:「!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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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羽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