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通警察在公路上截停一名汽車司機。「你在車速限制為50 公里的地帶超速至75公里。」警察寫傳票時說。 那汽車司機苦笑著問道:「請你改寫成我在車速限制為80公裡的地 購物袋帶把車開到120公里行嗎?我正想把這輛汽車賣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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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羽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