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文
部落格全站分類:心情日記
某富家男子,目不識丁,卻在他的屋裡擺滿了書籍,向他人炫 耀。 一天,他的一個朋友寫信 黃金十點半客吃飯這類事。他身旁一個人看信後對 他說:「你的朋友是來借《宋史》的。」他大怒,說:「叫他到別處借去, 我家沒有『送死』的東西!」 上
愛不愛我
陳羽潔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留言列表